本积分使用规则(“本规则”)为汇丰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(“本行”)的客户(“客户”)使用本行信用卡及借记卡积分(即“汇友荟”汇丰客户关系积分)(简称“汇友荟积分”)兑换本行提供的礼品、里程或刷卡金等项目(具体以本行积分换礼平台正式公布的有效兑换项目为准,以下称“兑换项目”)等需要遵守的使用规则。
一、 兑换及使用渠道
1. 除本规则以下相关兑换项目项下有特别说明外,客户可使用信用卡积分及“汇友荟”汇丰客户关系积分在积分换礼平台兑换相关项目,具体兑换渠道如下:
(1) 登录“汇丰中国客户服务”微信服务号,点击“我的汇丰”—“我的积分”—“积分商城”页面兑换;或
(2) 登录汇丰银行App,在“我的”点击“我的积分”—“积分商城”页面兑换礼品;
(3) 人工服务申请兑换:拨打本行24小时客服热线95366或4008695366(该渠道仅限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兑换部分项目申请时使用)兑换。
2. 积分一旦兑换成功,不可撤销、更改或退还。若因系统或网络原因导致兑换失败,积分将自动退回账户。
二、 积分有效期
信用卡积分有效期与信用卡有效期一致。如客户在信用卡有效期届满前未消耗完毕,积分将于信用卡到期次月清零。“汇友荟”积分有效期详见对应活动的具体规则。请客户关注积分到期日并及时兑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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